中央一號文件再聚焦三農 緊盯農民長遠生計(測試信息)
新華網北京1月31日電(記者董峻 林暉)新世紀以來指導“三農”工作的第10個中央一號文件31日由新華社受權發布。文件提出,加快推進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
這份文件題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全文約10000字,共分7個部分26條,包括建立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機制,努力夯實現代農業物質基礎;健全農業支持保護制度,不斷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穩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大力培育發展多元服務主體;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有效保障農民財產權利;改進農村公共服務機制,積極推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文件要求,加大農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驅動力度,圍繞現代農業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優越性,著力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
文件強調,必須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此前,中央已連續9年發布指導“三農”工作的一號文件,不斷加大用于“三農”的支出。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要求目的有二:一是堅持農地農業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二是堅持農地農民用,確保農民充分就業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受農產品價格上漲和中央支農政策力度加大等諸多因素影響,近年來農業領域逐步成為投資熱點。到2012年6月底,流入到工商企業的承包耕地面積2500萬畝,比2009年底增長了84.6%。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農業部將按照中央要求,從租地資格準入、經營風險控制、土地用途監管等環節,加強對企業租賃經營農戶承包地的規范和管理。
一是探索建立租賃農戶承包地準入制度。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土地流轉“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的要求,研究建立租賃農戶承包地準入制度。對各類企業、組織租賃使用農戶承包地,嚴格農業經營能力審查,著重審查企業資信、技術力量、產業規劃、風險防范等情況,規范流轉行為,從源頭上抑制“非糧化”、 “非農化”行為。
二是建立土地流轉風險防范機制。通過推廣使用土地流轉示范合同,鼓勵建立和完善土地租金預付制度。在土地流轉面積較大地區,通過政府補助、流入方繳納等方式,鼓勵建立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制度。對經營規模超過一定面積的規模經營主體,制定專門的農業保險補貼政策,以降低因經營規模擴大可能導致的自然、市場風險。
三是進一步強化土地流轉用途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切實糾正農村土地流轉后的“非農化”經營問題。
該負責人進一步表示,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主題是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為貫徹落實文件精神,農業部將抓緊研究探索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的具體實現形式,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用5年的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和信息化管理平臺,逐步健全縣鄉村三級服務網絡。
同時,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大對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家庭農場注冊登記制度,制定扶持政策和管理服務辦法。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類型合作社,逐步擴大涉農項目由合作社承擔的規模。落實龍頭企業扶持政策,創建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完善利益聯結機制。
在完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方面,農業部將從市場準入、稅費減免、資金支持、人才引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多元化、形式多樣化、運行市場化,加快構建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使農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會化服務。強化基層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充分發揮主導性作用。扶持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鼓勵支持經營性組織參與各項生產服務。鼓勵搭建區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綜合平臺,啟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范縣創建。
此外,農業部還將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推進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具體辦法。全面完成農村集體“三資”清理,深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示范縣創建活動,建設信息化監管平臺,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加大農村審計監督力度,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